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锻压历史——71回

自1994年1月1日起《增值税暂行条例》开始实施,机械工业增值税改为 17%。铸锻行业增值税将由1987年制订的减半税率7%提高到17%。

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》,制定本细则。从事货物的生 产、批发或者零售的企业、企业性单位和个体工商户的混合销售行为,视 为销售货物,应当缴纳增值税;其他单位和个人的混合销售行为,视为销 售非增值税应税劳务,不缴纳增值税。

中国铸造协会和中国锻造协会在广东韶关铸锻总厂联合召开全国铸、锻 行业实行《增值税暂行条例》座谈会。来自15个省市18个铸锻行业专业厂 35名代表,研讨了有关问题和措施意见,会后两个协会联合向机械工业部 和国家税务总局递送“实施新的增值税暂行条例、铸锻两行业将陷入严重 困难境地的报告》。下回将为您介绍关于精密成形国家工程研究中心筹建 的故事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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